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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某村委会与北京某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时间: 2017年01月02日
一、双方当事人
原告:北京昌平某村委会
被告:北京某公司,申辉律所委托人
 
二、案情介绍
2010年09月,原告北京昌平某村委会与被告北京某公司(申辉律所委托人)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在合同中约定了租期、租金、租赁标的物,还约定了合同生效条件需要经过村民代表大会或全体村民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且需要镇政府批准。2016年04月原告将被告诉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腾退并返还涉案租赁标的物,同时要求被告向原告支付2012年01月至2016年06月的租金540万。
 
三、办案思路
北京申辉律师事务所(http://www.shenhuilaw.com)律师接待了北京某公司法务负责人张经理,经申律师初步了解,本案原告曾多次起诉被告,经历过一审、二审、再审、原告撤诉、原告重新起诉等多个程序。张经理希望一是本案能有一个判决结果,不希望对方继续滥诉;二是公司领导希望本案有一个胜诉的判决。申辉律师审查了委托人所带来的案件材料,初步判断本案的关键点所在一是租赁合同是否生效,二是涉案标的物是否交付。而涉案标的物是否交付又是本案的重中之重。而通过此前双方提供的证据上看,涉案合同因未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或全体村民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亦未通过镇政府批准,故涉案租赁合同并不生效;原告此前亦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原告向被告交付涉案租赁标的物或对涉案租赁标的物办理过交接手续。因此,如果原告在本次诉讼中依然不能提供证明力强的证据,必败无疑。
 
四、办案结果
果不其然,原告在本次诉讼中虽然提供了新理由以及新证据,但是新理由以及新证据在申辉律师凌厉的抗辩中,显得弱不禁风。申辉律师果断抓住原告提供的一份证据,该份证据可以佐证涉案租赁标的物被第三人控制。因此,原告依据自身证据所建立的基础事实瞬间垮塌。不久,昌平区民法院作出了一份我方胜诉的判决。
 
五、办案心得
北京申辉律师事务所(http://www.shenhuilaw.com)律师认为,每一起案件都有其关键点,只要抓住关键点,找到对方的漏洞,组织好我方的证据链条,做好精心和充分的准备,往往都会取得不错的庭审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