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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时间: 2016年01月10日

法院概况

    北京市高级法院办公区目前分为两部分,分别为院机关及北京法院人民来访接待室。院机关由主楼及立案楼两部分组成,前来开庭的当事人由院西南门传达室进入主楼法庭;前来立案以及寻求诉讼服务的当事人由院东南门进入立案大厅及诉讼服务大厅。

    院机关工作时间:

    西南门传达室接待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30—5:45

    立案、诉讼服务接待时间:周一至周四

    上午9:30—11:30      下午1:30—4:30

    北京法院人民群众来访接待站

    接待时间:周一、周二、周四、周五

    上午8:30-11:00        下午1:30—3:30

    立案咨询电话:85268511

    诉讼服务电话:85268303    总值班室电话:85268123(非工作时间拨打)
 

管辖范围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在本市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刑事、民事案件,本市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经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后提起上诉、申诉的案件;

  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大要案等。
 

部门及职能

    1、立案庭(诉讼服务办公室)

    对高级法院受理的各类案件进行审查立案,主要包括:高级法院受理的各类第一、二审案件及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市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高级法院一审生效裁判的执行案件和高级法院提执的执行案件及执行复议案件;由高级法院审查裁决的减刑、假释案件;应由高级法院受理的国家赔偿案件;对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进行程序性审查;处理各类管辖争议,并出具民事指定管辖通知或刑事指定管辖决定;处理司法救助申请事宜;对全市立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诉讼服务办公室:诉讼引导,案件查询,诉讼材料收转,上诉材料收转;案件移转,调卷,诉讼保全提示;委托司法鉴定,委托评估,委托拍卖,破产管理人选定,鉴定、评估、拍卖机构以及破产管理人名单的确定及考评,流拍财产变卖;对辖区法院的诉讼服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调研。

    2、申诉审查庭

    负责本院管辖的刑事申诉和民事、行政申请再审案件的审查;负责日常涉诉信访案件的接待和处理;负责对全市刑事申诉和民事、行政申请再审案件的审查工作与涉诉信访工作的调研、督导;负责对全市法院重点矛盾纠纷案件的排查、督办;负责对全市法院涉诉信访案件复查工作的考评;负责组织小红门接待站的接访和信访案件的甄别、督办、化解工作。

    3、刑事审判第一庭

    依法审判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等第一、二审案件;依法审理相关的因特殊情况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复核案件,以及相关的内审和移管案件;承办死缓案件的复核;办理相关大案要案的协调、指导事宜;办理立案部门移交的相关案件;对下级法院相关的审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对相关的审判工作进行调研;负责本部门牵头的打黑除恶、禁毒禁赌刑事专项斗争工作;协调高院各部门、全市法院参与首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负责中级法院执行死刑工作的协调、安排。

    4、刑事审判第二庭

    审判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等第一、二审案件;承办死缓案件的复核;审理相关的内审和移管案件;办理相关大案要案的协调、指导事宜;对下级法院延审、超审、自捕案件备案;办理立案部门移交的相关案件;对下级法院相关的审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对相关的审判工作进行调研;指导下级法院审理涉外刑事案件,开展量刑规范化工作及扫黄打非、打击走私犯罪、打击发票犯罪、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等专项工作;负责北京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工作。

    5、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

    审理二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及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二审民事、行政案件;对下级法院相关的审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对相关的审判工作进行调研;协调开展涉及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犯罪预防等审判职能延伸工作。

    6、民事审判第一庭

    审判第一、二审有关婚姻家庭、不当得利、损害赔偿、债权债务、人身权等传统民事案件,房地产案件(包括房屋买卖、租赁、预售、按揭、开发合同案件,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案件,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等案件),不动产相邻关系案件以及其他不动产案件(包括山林、水利、草原、滩涂、铁路、机场、公路、桥梁、港口、堤坝等不动产引起的案件;涉及房地产及以其为抵押的合同,其性质以主合同性质确定);审判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侵权案件和相关涉外、涉港澳台民事案件;审理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办理相关的申请复议案件;审批中级人民法院相关案件延长审限的申请;办理立案部门移交的相关案件;对下级法院相关的审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对相关的审判工作进行调研。

    7、民事审判第二庭

    审判第一、二审国内法人之间和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企业承包、租赁、联营纠纷案件;审判第一、二审国内证券、期货、票据、公司、破产重组、保险等案件;审判第一、二审涉及上述案件类型的涉外、涉港、涉澳、涉台商事案件;审理相关的申请撤销国内仲裁的案件;审查申请撤销、承认和强制执行国际仲裁裁决、外国法院判决的案件;审查有关涉外仲裁条款效力的案件;办理相关的申请复议案件;办理立案部门移交的相关案件;审批中级人民法院相关案件延长审限的申请;对下级法院相关的审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对相关的审判工作进行调研。

    8、民事审判第三庭

    审理第一、二审著作权(含计算机软件)、商标权、专利权、技术合同、不正当竞争、特许经营合同、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垄断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审理专利、商标、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授权、确权类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审理管辖异议案件;审查处理不服高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知识产权申请再审案件以及立案庭移送的不服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知识产权申请再审案件;办理知识产权申请复议案件;审批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延长审限的申请;办理立案部门移交的相关案件;对下级法院相关的审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对相关的审判工作进行调研。

    9、行政审判庭(赔偿办公室)

    审理第一、二审行政案件;审理再审行政案件、办理行政申诉案件;审理第一、二审管辖异议的案件;审批基层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延长审限的申请;与本院立案部门协调相关移交的行政案件;对下级法院相关的行政审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对相关的行政审判工作进行调研;对下级法院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行监督、指导。

    赔偿办公室:依法办理各类刑事赔偿及非刑事司法赔偿案件;审批中级人民法院赔偿案件延长审限的申请;对相关的审判工作进行调研;对全市法院国家赔偿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承担赔偿委员会日常工作。

    10、执行局(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庭)

    执行本院一审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规定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最高法院指定执行的案件;审查处理本院执行案件中执行异议等裁决事项;审查处理辖区内中级法院执行案件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的执行复议申请和更换执行法院申请;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整体部署、执行案件的监督和协调、执行力量的调度和执行装备的使用等实行统一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最高法院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市统一管理执行工作的具体规章制度;协调处理本市法院间及与其他省、市、自治区法院间执行工作有关事宜。

    执行一庭:办理执行实施案件;执行实施业务指导;执行案件管理系统维护;开展执行专项活动;委托执行;再次续封;边控工作;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执行二庭:执行信访、监督、协调、考评、救助、管理工作。

    执行三庭:负责审查办理执行异议、复议案件和执行督促案件;调研、指导、文字工作。

    11、执行指挥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室)

    负责全市法院执行信息的统一集中查询及反馈工作;负责日常监控各法院执行实施案件的执行情况,远程监控全市各级法院执行实施案件的执行情况;负责与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间及我市所辖各中、基层人民法院间执行联动机制的建立及完善;负责与各协助执行部门联系,建立、完善执行联动机制。

    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处理执行指挥中心的日常工作。

    12、审判监督庭

    负责刑事、民事、行政再审案件的审理,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案件,检察院提出抗诉案件,本院提起再审案件,中级人民法院按一审程序审结后的再审上诉案件;本院作出生效裁判的行政申请再审案件及部分民事申请再审案件、部分刑事申诉案件的审查、复查;判处无期徒刑、死缓罪犯的减刑案件;市检察院抗诉案件的受理审查及裁定再审工作;市检察院检查建议的受理、审查、协调、办理、回复工作;中级人民法院对我院指令再审案件审理后拟维持的请示、指导、答复工作;下级法院疑难再审案件的请示、研究、指导工作;负责对全市法院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的调研指导;负责对全市法院审判监督工作的调研指导。

    13、审判管理办公室

    开展审判流程管理,对审判质效重要指标进行公开通报;监督检查审限执行情况;负责司法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司法统计电子数据的监督、检查和通报;对案件质量、案件卷宗、法律文书等组织专项评查;开展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案例编纂、审判经验总结工作;牵头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审判流程公开工作、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和执行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与考核工作;牵头组织、协调解决审判、执行工作中出现的跨部门、跨领域的重大问题。

    14、监察室

    高院廉政教育与文化建设、纪律与廉政监督、廉政风险防控和违纪案件核查处理等四项基本工作以及信息宣传、反腐倡廉宣讲、依法行政与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政信用评价、廉政法规考试、廉政监察员工作、投诉举报接待与处理等八项条块工作;指导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和配合纪检组开展全市法院反腐倡廉工作;对全市法院投诉举报信息及违纪违法案件核查处理进行统一管理;对全市法院组织开展纪律作风检查与专项治理活动;组织开展对高院和全市法院的审务督察工作;出席监督本院项目招投标会议和高中级法院变卖程序等程序监督性工作。

    15、档案处

    负责高院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统计、鉴定、移交以及档案利用、库房管理等工作;负责本院及全市法院各类档案的电子化、规范化及相关信息处理工作;负责接待符合查询的相关人员查询高院档案的工作;负责针对高院有关档案方面的考核工作;负责全市法院系统档案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升级考评工作;负责检查《档案法》落实情况的工作。
 

法院地址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地址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10号。
    交通路线:
    乘坐25、39、43、44内、44外、52、122、434、637、638、650、特12内、特12外、特2路公交车到建国门南站下车即到;
    或乘坐地铁1号线、2号线到建国门站,B口出,向南步行约600米即到。

投诉渠道

 

    北京市高院人民法院举报电话:010-85268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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