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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时间: 2016年01月12日

法院概况

  三中院办公及审判区域目前分三部分,分别为主楼、配楼和平房。其中,主楼办公区域内设有立案庭、诉讼服务办公室、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民事审判第六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分别负责立案、诉讼服务,审理刑事、民事、商事、行政一审、二审和审判监督案件,执行本院作为一审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规定应当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设有政治部、办公室、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监察室、法警支队,分别负责队伍建设、行政办公、调查研究、法制宣传、审判管理、纪检监察、警务保障、后勤服务等事务。

  主楼地下一层为第1至第9法庭及第1至第3谈话室;地下二层为第10至第16法庭。

  配楼地下一层为第17至第31法庭及第4、5谈话室,一层为第7、8谈话室,二层为第32至第49法庭。

  平房主要用于信访接待。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  (8:30开始进行入院登记)

        下午13:30-17:00  (16:30停止入院登记)

  咨询电话:010-84773861

  

管辖范围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北京市朝阳区、通州区、顺义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县地域内法律规定由其审理的第一审案件以及上述区(县)人民法院的上诉、抗诉案件。

  负责审理:辖区内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第一审刑事案件;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上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诉讼标的额在50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市辖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以及重大涉外(含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二审案件包括:辖区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提出的上诉或抗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部门及职能

  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分别负责立案审查、审理刑事、民事、商事、行政一审、二审和审判监督案件,执行本院作为一审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规定应当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

  设有政治部、办公室、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监察室、法警支队,分别负责队伍建设、行政办公、调查研究、法制宣传、审判管理、纪检监察、警务保障、后勤服务等事务。

 

法院地址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地址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81号。
   交通路线:
   公交路线:
   乘坐569路公交车到北苑桥东站下车,路北;
   或乘地铁五号线到北苑路北站,B2出口,向南直行至北五环,遇加油站向左转,沿北五环辅路向东直行200米路北。
   自驾路线:北五环自东向西向顾家庄桥西46号出口,沿北五环辅路向西直行大约1公里路北。
 


投诉渠道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举报电话:010-84905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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