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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蕊
班蕊律师,女,北京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毕业,先后取得证券从业资格证书、人力资源助师资格证书。在从事律师职业前,曾服务于卡巴斯基总部及其关联公司、翼域精彩、中国法律信息网多年,担任法律顾问、人事主管、法律编辑等职务,具备全方位企业运营与商业管理、以及风险控制经验,现为申辉律所合作律师。专注于为文化、影视、软件、网络、广告、电信增值等文化创意企业提供诉讼和非诉(专项或常年)法律服务。班蕊律师已累计为超过30个文创项目提供过个性化法律服务,并为超过10家的委托方提供过个性化法律服务。

一、知识产权专业领域典型性案例:
[参与或承办过的非诉讼法律服务]类型主要包括:
应邀参加“鼎盛中国-文创沙龙年会”,就《演艺产业的版权保护及衍生品运营》问题发表主题演讲; 
为“创意产业与版权运营研讨会”提供全程专业法务支持; 
为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提供《知识产权权利质押问题》培训;
为赫斯特广告公司提供《影视作品版权法律实务》培训;
为奇迹娱乐集团有限公司演艺经纪业务制定法律风险防控方案; 
为“卡巴斯基—成龙和他的朋友们”大型演出活动提供全程专项法律服务; 
为成龙汽车网提供法律服务; 
为知名外企制定驰名商标的战略保护方案、拟定公司法律规章制度和法制建设方案等; 
服务过的影视剧、综艺节目、电影节、研究报告项目主要包括:
电影 《枪火2》、《暴走同城》、《七号恋人》、《悬罪》、《爱惊魂》、《记忆迷宫》等。
微电影 《林肯品牌》 网络剧 《第一次》等;
综艺节目 《为你歌唱》;
电影节  北京国际电影节电影洽商法律服务;
研究报告  参与撰写《电影市场商务与法律指引》、《投资中国电影市场法务指南》、《娱乐产业外资市场准入研究报告》等。
[参与或承办过的诉讼案件]类型主要包括:
电视剧著作权合同纠纷仲裁案;  电影投资合同纠纷案;
舞台剧投资合同纠纷案;     委托创作动画片合同纠纷案;
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国家广播电影电视局行政复议案;
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某市广播电视局行政诉讼案;
中影寰亚音像制品有限公司诉浙江麦仕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知名外企侵犯著作财产权纠纷案; 
吴涛易语言软件开发有限公司诉知名外企侵权纠纷案; 
无锡万华数据诉知名外企侵权纠纷等; 

二、金融证券专业领域典型性案例: 
1、为500强企业收购淳大万丽酒店股权项目提供尽职调查服务并就股权并购事宜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2、为养老地产基金项目设计可行性及合规性的法律方案; 
3、为拟设立中外合资企业开发地产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4、为拟收购体育有限公司提供如下法律合规性方案。 

社会活动: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衍生品事业部专家顾问。
中共中央政法委影视中心魅力12.4电视栏目特邀嘉宾。

学术著作:
《视频分享网站侵犯著作权问题研究》、《浅谈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多重国际保护》、《卡巴斯基诉瑞星不正当竞争案评析》、关于《知识共享许可协议及其司法判例分析》、《关于专利权利说明书和发明书、等同原则》、《论收购要约后的反收购策略》、《论隐私权的宪法保护》、《禁止网络盗版——怎能靠一个“打”字了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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