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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BB诉林AA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时间: 2015年08月29日
一、双方当事人
原告:李BB,男,京籍,宅基地房屋出售者。
被告:林AA,男,73岁高龄,非京籍,宅基地房屋购买者,申辉律所律师委托人。

二、案情简介
2002年,李BB当时曾任通州区某村支部书让,又曾任通州区某县干部,通过中间人介绍以及对李BB的身份信任,林AA与李BB于2001年的某一天签了一份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李BB将位于北京通州区某镇的宅基地房屋一套(包括院落)出售给林AA处购,并且签订当日林AA即向李BB支付了转让价款人民币约5万元,整个签合同及支付价款的行为均有所在村委会干部签字见证。协议生效后不久,林AA即带着家人住进了涉案宅基地房屋,居住11年后即2012年某一天,李BB居然将林AA起诉至了通州区人民法院,以林AA非本村村民为由要求确认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林AA腾房。林AA接到传票和诉状之时,由于年龄原因,顿感天悬地转,不慎摔倒在地,脚部摔伤。家人多次安慰林AA,终于使老爷子内心稍许平静,和家人思考如何应付眼前的这场羁绊。最终还是想到了聘请专业律师来代为处理此事。经过几翻筛选,出于对我们的专业知识、办案能力及经验的认可,委托了北京申辉律师事务所(http://www.shenhuilaw.com)律师来处理此事。

三、办案思路
北京申辉律师事务所(http://www.shenhuilaw.com)律师接到该案后,虽然涉案宅基地距离律师事务所有60多公里的路程,但办案律师及助理还是实地到林AA所购买的宅基地房屋查看,仔细听取了林AA及家人的陈述。经过整理后,因为涉及宅基地问题,主办律师告知了林AA坚持继续履行合同所带来的法律风险,同时向林AA提出了如下办案思路,一是要从诚实信用原则、腾房请求权人资格、合同约定标的、维护稳定及现状等多角度积极进行抗辩;二是积极准备反诉提出赔偿信赖利益损失;三是如对方有赔偿意愿,在实现林AA赔偿利益最大化以及当庭赔偿基础上努力与李BB和解,不需要和李BB斗气;四是代表林AA和法官沟通案情及提出主张。上述方案得到了林AA及家人充分认可。

四、办案结果
经过与办案法官的多次沟通,经过对李BB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解,最终说服了李BB当庭拿出50万余万元对林AA做出了赔偿,林AA及家人对此结果相当满意,因为他们可以拿着这些赔偿款完全可以在当地购置一套楼房。

五、律师评析
北京申辉律师事务所(http://www.shenhuilaw.com)律师认为,当事人如果委托了律师,可以要求办案律师提供办案思路,优秀的律师至少会向当事人提供两种以上办案思路供当事人选择。当然,如同手术方案一样,每种办案思路都会潜藏一定风险,当事人应该心理上有所准备。请了律师,就要充分相信你的律师,如果当事人不满意律师的办案思路或者做事风格,甚至有冲突,最好支付一定价款的情况下解除委托,重新委托新的律师。最后,为避免案件久拖不决,尽快拿到赔偿款项,尽量走调解或和解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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