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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家长诉北京CC村委会水塘管理不当致儿童死亡案
时间: 2015年08月08日
一、双方当事人
原    告:常AA、薛BB,系亡者常DD之父母。
               王XX、王YY,系亡者王ZZ之父母。
               上述四位原告均为申辉律所律师委托人。
被    告:北京CC村委会,涉案水塘管理者。

二、审理法院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三、案件事实
原告常AA、薛BB之女常DD和王XX、王YY 之子王ZZ于2012年1月与其伙伴相约,在其居住地北京CC村委会所管理的一处水塘附近玩耍。但该水塘周边无人看管,亦无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在玩耍中常DD与王ZZ以及其他小伙伴不幸落水,最终因未能被及时发现、救治而导致溺水身亡。事故发生后,四原告多次找被告商谈赔偿事宜,但被告始终拒绝,故四原告委托我所律师向法院起诉被告索赔。
 
四、争议焦点
开庭审理会,原被告双方主要围绕被告是否存在过错展开了激烈辩论,原告认为,涉案水塘地处被告处,归被告管理,并且无人执守,亦无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过错完全在被告自身;被告认为,是原告未尽到监护责任,被告无过错。
 
五、案件结果
通过律师努力,在法院调解阶段被告同意向原告赔偿36万余元,并顺利拿到了赔偿款。原告对律师的工作均表示满意。
 
六、律师评析
失去孩子给两个家庭带来了莫大的伤痛,北京申辉律师事务所(http://www.shenhuilaw.com)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也深深体会到他们的伤处,只能通过努力办案,取得良好的诉讼效果才能为他们抹去一丝伤痛。但是律师通过该案也要提示一点,寒暑假期间,是孩子出现事故的高发期,作为家长,一定要尽到监管责任。现在暑期就要来临,家长、学校、社会都应该尽到相应责任和义务,避免孩子游野泳,不要让这悲剧重演。